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50207169036-06195304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200000元 ( 国库资金:1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注:不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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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