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食材服务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材服务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发生变化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8 14:30:00,更正为:2025-05-07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4-28 14:30:00,更正为:2025-05-07 14:30:00。
一、原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第 5项付款进度与安排: 1、供应商与采购人每月初核对上一月账单,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凭证资料(收货单及每月询价单),采购人收到完整的完税发票和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以实际发生的物资数量和结算单价为准。结算单价=市场价×结算率 。 更正为 1、 按当月供货价格×月配送量据实结算,实行转账支付,采购人转至供应商银行账户。
本项目预算为预估的价格,最终成交以实际发生的物资数量和结算单价为准。结算单价=市场价×结算率。由供应商、采购方代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根据实际需求到乐至县城时代百盛生活超市(宏扬店)、浙联优选生活超市(文庙沟店)和叶波大润发超市3 家商超询价,以当天3家商超的实时公布价取最低价作为参考依据。
备注:供应商与采购人每月初核对上一月账单,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凭证资料(收货单及每月询价单),采购人收到完整的完税发票和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上月全额货款。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采购合同相应义务。
二、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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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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