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银坑铅锌矿(山根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
浙江
永嘉县银坑铅锌矿(山根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j2025006
1.招标条件
永嘉县银坑铅锌矿(山根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 已 由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审〔 2023 〕 3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上级补助资金 + 乡镇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业主为 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永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永嘉县银坑铅锌矿(山根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356.1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355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治理对象为矿区废渣及污染土壤,渣土治理总面积约 25865.00 m 2 ,治理总方量约 33818.32 m 3 ,建设地点: 永嘉县金溪镇山根村 。
2.2 招标范围: 铅锌矿废石料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生态恢复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预算价为 21736924 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乙级 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 资质 ;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业绩要求: /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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