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机械化工程部工业级照明灯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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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华南工程公司机械化工程部工业级照明灯带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工业级照明灯带进行公开竞价采购(编号:POWERCHINA-0114006-250024),现将有关竞价采购事项告知如下:
竞价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 年4 月23 日下午17:00 前,开标后由询价人开启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0:00 前,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询价人根据第二轮评审价格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报价人在两轮报价过程中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填报总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下发中标通知书后,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报价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 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1.1 项目概况、采购数量
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华南工程公司机械化工程部是2023 年11 月由原设备运营中心机械化工程部转至华南工程公司组建的专业化施工项目部,为华南工程公司常设项目部。
支护大队承担工程公司在建项目地下洞室的锚杆、挂钢筋网、喷混凝土机械化施工;斜、竖井反井钻机械化施工,后续将进一步往全工序机械化施工专业化发展。目前在施工的支护项目点主要有云霄、中洞、陆河、平坦原、木兰、永安以及后续新中抽蓄电站项目。其中木兰、永安为新进点,依托三大洞室施工,承接了锚杆造孔、注装、挂网、系统接地网、系统排水管、混凝土喷砼等施工工作,初步实现了支护全工序机械化施工。
综合大队主要承担工程公司承建的抽水蓄能电站及地下油储库的风水电管线路安拆、运行维护;金属结构制作、修复、安装和拆除。目前在施工的项目点有云霄、中洞、陆河、平坦原、木兰、永安、梅蓄以及后续新中抽蓄电站项目。
1.1.2 采购数量: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工业级LED照明 灯带 | 12W/5排/320珠 /220V | 米 | 20000 | / |
| 合计 | 12W/5排/320珠 /220V | 米 | 20000 | / | |
|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机械化工程部陆河营地或其指定地 点,具体的交货地点以需方的通知为准。 | |||||
1.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部自筹。
1.2.2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 $100%$ 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30 日内,向供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 $70%$ ,90 天内向供方支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6 个月(自需方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
1.2.3 货款支付方式:电汇、支票、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多种供应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 信通、中企云链等)。以票据、供应链方式支付时,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内,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1.3 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 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生产加工费、工厂检验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货到工地由需方卸车)、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材料运至需方指定工地交货地点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综合交货单价在整个合同期间固定不变,不予调整,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3.2 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依据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3.3 交货期:2025 年5 月至2026 年2 月,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上述交货期存在差异,供方不得因此向询价人提出任何调价以及索赔要求。
1.3.4 交货地点: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机械化工程部陆河营地或其指定地点,具体的交货地点以需方的通知为准。
1.4 报价资格要求
1.4.1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参与报价的产品须具有近三年(2022 年-至今)由国家认可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1份。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第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报价人应具有工业级照明灯带的供货业绩,应具有工业级照明灯带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报价人还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的工业级照明灯带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附合同扫描件,至少一份)。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
录;近三年内参加投标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5)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8)报价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5 工业级照明灯带参数要求:
(1)《灯具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GB/T 7000.1-2015)(2)《灯具第 2-20 部分:特殊要求灯串》(GB/T 7000.9-2008)其他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执行。(3)防水等级满足IP65,灯带材质:灯带基板材质铝基,外壳的防护材质采用硅胶。颜色为白光,亮度600 流明。
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1.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6.1 供方保证工业级照明灯带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技术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证明该材料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
1.6.2 质保期:6 个月(自需方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6.3 工业级照明灯带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需方应为供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1.6.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需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需方承担。
1.6.5 工业级照明灯带存在质量问题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1.6.6 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48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1.7 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价人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17:00 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采购平台(http:// 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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