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东阳市委宣传部甬金高速公路出入口宣传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中共东阳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甬金高速公路出入口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甬金高速公路出入口宣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18000
单位: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1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共东阳市委宣传部为了对外展示东阳市城市形象(影视名城、木雕之都),对内进行宣传引导,需在坐落于东阳市门户位置的甬金高速公路出入口投放宣传广告,以上广告牌的广告设置权已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下属公司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因此,中共东阳市委宣传部对于甬金高速公路出入口宣传项目只能由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投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基于上述因素, 中共东阳市委宣传部申请以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为采购对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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