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第三中学7#学生宿舍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灵山县第三中学 7#学生宿舍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7061001 |
|---|---|---|---|
| 招标人 | 灵山县教育局 |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教育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框架结构;灵山县第三中学 7# 学生宿舍楼,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灵山县新圩镇元屋岭村委,本标段 建筑面积为 8864.64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25.4 米,最大跨度 为 7.8 米。 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4月16日 09 时 3 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4 月 1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4 月 23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贰仟贰佰零玖万壹仟玖佰陆拾叁元壹角肆分 ( ¥ 22091963.14 元 ) | ||
| 工期 | 290 日历天 | 质量 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韦甜生, 二级注册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注册编号 : 桂 245141548913; 桂建安 B(2015)0001945 、 身份证号: 452128********554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 东成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4)0001492);身份证号:4402290010) 宁敏,注册编号 :(桂建安C3(2020)0010763);身份证号:4507035212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皇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贰仟贰佰壹拾万零壹仟玖佰零捌元伍角叁分 ( ¥ 22101908.53元 ) | ||
| 工期 | 2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陆菁菁,二级注册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册编号: 桂 245212100115 , 桂建安 B(2021 ) 9007145 ,;身份证号: 452126 ******** 1224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祝运灌( 桂建安 C3(2019)0007228 ;身份证号: 450721 ******** 097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遂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贰仟贰佰零玖万陆仟壹佰贰拾陆元零柒分 ( ¥ 22096126.07元 ) ) | ||
| 工期 | 2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
| 项目经理 | 苏其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245202102981 ; 桂建安 B(2021)0002922;;身份证号:450702 ******** 48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强 (桂建安 C3(2019)0003576 ;身份证号: 450603 ******** 155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 逾期不予受理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 651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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