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发行中期票据聘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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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发行中期票据聘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4180003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发行中期票据聘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发行中期票据聘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发行中期票据聘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发行中期票据聘请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金融机构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 $\textcircled{4}$ 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textcircled{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textcircled{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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