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翔安监狱伙房蔬菜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GC[GK]2025005
项目名称:福建省翔安监狱伙房蔬菜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翔安监狱伙房蔬菜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项) | 否 | 福建省翔安监狱伙房蔬菜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若合同期限届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采购包预算金额,则中标人与福建省翔安监狱签订的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条件中【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材料。 注: 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所属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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