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
-固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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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外,其余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改造巷道14条2841.6m,其中7m 宽1条153.01m 、5m 宽1条173.05m 、4.5m宽1条557.9m 、3.5m宽4条754.04m 、3m 宽7条1203.6m,路面结构层采用18cm 厚水凝混凝土 $+20\mathrm{cm}$ 厚级配砂砾基层 $+30\mathrm{cm}$ 厚3:7灰土垫;改造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雨水管 $4631\mathrm{{m}}$ ( $\mathrm{.DN3004034m}$ 、DN400118m、DN500226m 、 $\mathrm{DN}600253\mathrm{m}$ )、聚乙烯PE管(拉管专用)15m、 HDPE双壁波纹管 $704\mathrm{{m}}$ ;配套建设 $1000\times1000$ 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34座、 $1000\times1000$ 钢筋混凝土沉泥井23座、钢筋混凝土单篦式偏沟雨水口207座、八字排水口2座;购置防坠落网157套及拆除并恢复污水管440m 等。
2.2建设地点: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
2.3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4 18:00附件下载
彭阳县草庙乡和谐村雨水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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