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25年安保部邮电大厦消防系统功能恢复项目询比公告
安徽
-合肥市
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25年安保部邮电大厦消防系统功能恢复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安徽公司2025年安保部邮电大厦消防系统功能恢复项目 (项目编号: ZYT-20250414-029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安徽公司 2025 年安保部邮电大厦消防系统功能恢复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邮电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综合布线功能恢复,负一层车库北排烟风机控制箱整体更换、 14 层和 38 层电梯机房及水箱间防火门更换。项目预算: 174.40 万元(含税)。
1.2.1 服务地点:安徽 合肥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2 承包模式:包工包料。
1.2.3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内完工。
1.2.4 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1.2.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 1600000.00 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 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消防设施施工或维修)业绩。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与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1.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1 〕 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2.1.4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 1 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②项目经理 1 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注: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证书及劳动合同(或 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近两年(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 6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4 月 25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4 月 25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4月18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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