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一河(湖)一策实施情况排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 DP-ZC-20250417-01 项目编号: SDGP370923000202502000054 项目名称: 2025年河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一河(湖)一策实施情况排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0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河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一河(湖)一策实施情况排查评估项目) ,主要内容:对我县 60 条河道 及 29座水库 进行两轮问题 复核 及 “一河一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组织开展一河(湖)一策实施情况排查评估工作,查明问题、摸清底数,按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的要求,制定相应对策,为河长提供可靠的河湖基础资料,使河湖得到科学治理,系统整治,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服务期限 : 120 日历天 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权凭证,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 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的物行业属 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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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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