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640000014120038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7.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服务外包采购 | 支队疗养所餐厅和学员餐厅餐饮加工制作,就餐过程中上菜和收餐服务、餐厅卫生清洁、就餐人员餐具清洁与消毒等,并在各级各类战勤保障任务中提供外派厨师进行餐饮保障(根据保障任务要求确定外派人数)。其中满足300人就餐持续6个月、满足200人就餐持续4个月、满足100人就餐持续2个月。 | 1年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