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023
二、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御景龙城B区A103栋 | 750,000.00元 | 96.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6030400 |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2024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 |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 | 严格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完成此项目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按时提交验收文件和记录成果。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记录对象或不能按时提交或延时提交等各地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显平 、 张蔷 、 刘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成交金额2%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广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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