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招标省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408992025CGK00049
项目名称: 省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703000
最高限价(元): 2051700,2394900,2086200,2132100,20381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第一包:山西省平陆县、闻喜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051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运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临猗县、垣曲县、平陆县、盐湖区、绛县、芮城县、永济市、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紧密围绕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需求,推动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第二包:山西省垣曲县、绛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394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运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临猗县、垣曲县、平陆县、盐湖区、绛县、芮城县、永济市、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紧密围绕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需求,推动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第三包:山西省芮城县、永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086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运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临猗县、垣曲县、平陆县、盐湖区、绛县、芮城县、永济市、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紧密围绕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需求,推动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第四包:山西省临猗县、盐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132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运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临猗县、垣曲县、平陆县、盐湖区、绛县、芮城县、永济市、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紧密围绕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需求,推动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第五包:山西省稷山县、新绛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038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运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项目(临猗县、垣曲县、平陆县、盐湖区、绛县、芮城县、永济市、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紧密围绕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需求,推动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4、5,2025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4、5: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1)供应商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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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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