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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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JHPOST-FW-20250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成交 1 家供应商,服务期 1 年,预估总采购金额 76万元(含税)。
| 标包 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 求(含税) | 服务期 |
| 中国邮政集团公 司浙江省东阳市 分公司食堂餐饮 服务外包 | 员工餐厅工作日一天预计向员工提供570 人次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200人、 中餐约290人(含市区网点餐食)、晚餐约80 人及不定期的工作餐;双休日、节假日预计 一天提供270人次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 餐约120人、中餐约130人(含市区网点餐 食)、晚餐约20人,特殊情况除外。 | ≤76万 元 | 一年 |
注:1.应答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不少于 9 人,其中:(食堂经理不少于 1 人,厨师长
不少于1 人,快餐厨师不少于1 人,切配烧饭不少于1 人,面点师不少于1 人,快餐兼超市人员、小吃、蒸菜、收银、清洁保洁等其他人员不少于 4 人)。首月人员配备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次月起服务人员按就餐人数变动的实际情况配置。
4.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需求,可与采购人联系并确定时间后,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二)报价:
1、应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承包一年的服务费用,主要包括:
(1)人工费用:包括食堂经理、厨师长、快餐厨师、切配烧饭、面点师、快餐、后勤等所有服务人员费用;(2)运行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员工服装费、培训费、体检费(含体检费用、健康证费用等)、餐厅消杀除“四害”费、管道清洗费、防疫费等费用;(3)管理费、利润、税费;(4)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以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括在应答报价中:
(1)餐饮日常运作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包括主料、辅料、调料及粮油等,对用量大的主要食品(米、油、肉)等,经采购人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单价。
(2)室内装修及餐厅家具;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布草、厨具以及大件清卫工具;水、电、燃气等能耗;餐饮设备运行所需的添加剂(洗碗机用的专用药水);垃圾清运费;
3、供应商每月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东阳市最低保障工资。在承包期内若东阳市最低保障工资上调,供应商全额承担涉及到最低保障工资部分人员的上调费用。请供应商在应答时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4、供应商须每年向采购人出示本项目从业人员五险缴纳证明。
(三)合同期限:1 年。合同到期前3 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 年。(四)项目地点:东阳市分公司办公大楼(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228 号)。(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六、应答人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应答人应承诺成交后可以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三)应答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应答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食
堂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
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
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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