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霞路校区音乐楼消防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一、项目编号: ZF2025-05-0208 (任务书编号: FS34000120249281 号)
二、项目名称: 丹霞路校区音乐楼消防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杨店乡政府对面办公楼二楼
成交金额: 674928.79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丹霞路校区音乐楼消防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丹霞路校区音乐楼消防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体拆除、新砌墙体、墙饰面、地面破除及恢复、新做构造柱及过梁、部分水电管线移位、原有门拆除(原有电子门锁拆除及重新安装)、成品钢制门(含门套)、钢制乙级防火门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项目经理:龚红梅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161613784
五、评审专家名单: 侯庆达、卢碧郡、刘志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11541.28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需解锁 10 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 捏造 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zfcg.ah.gov.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 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