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茶类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茶类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DCZB202501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茶类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锦州铁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公司御园酒店分公司茶类食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A01) 茶类
规模:茉莉花茶、绿茶、红茶、菊花茶、乌龙茶等(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2.2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5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性质要求
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1.2注册资金要求:无
3.1.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3.1.4供货业绩要求:无
3.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须提供所属品牌销售授权书、品牌商标注册证;
(3)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国家标准),每个所属品类至少提供一份(若有多个品牌均须提供);
3.1.6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5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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