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年度营销活动服务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山东
本询比项目为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年度营销活动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TBX0030-2025-1219 ),采购人为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5年度营销活动服务商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承接 2025 年度各类营销活动的落地执行工作,包括心系天下产品精准营销、山东电信天翼终端连锁品牌推广、天翼公司各类产品推广、天翼 AI智能生活广场门店营销活动推广等营销活动。合作模式为全案服务模式,服务形式为年度框架协议+订单。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次采购成交人数量为 1名。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 2 2 0 万元(含税),包含山东天翼公司计划投入 80万元(含税),天翼总部投入 1 4 0 万元(含税)。
注:框架协议签约额度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当项目费用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签约额度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年,采购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4 ★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 2日内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项目采购订单4小时内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或预估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6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案例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 品牌 策划案例 至少 2个 。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2)如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相应采购订单及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4)框架合同下的所有订单视为一个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3 团队要求:
设置项目整体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 5人,包括至少1名项目总监、1名文案人员、1名创意人员、2名设计人员。项目总监须具备广告从业和独立项目管理经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列表、身份证扫描件以及项目总监的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需附上对应项目总监完成的体现对应项目总监参与广告项目的合同或策划文件关键页或原项目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团队人员 2025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4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4月16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4月16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4月16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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