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分拣中心场地硬化及生产用房墙面出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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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分拣中心场地硬化及生产用房墙面出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JHD-2025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农产品分拣中心场地硬化及生产用房墙面出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45532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盘城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采购控制价:224553.25元(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标处理) 项目需求:农产品分拣中心场地硬化及生产用房墙面出新项目,施工范围为平整场地、室外地坪新建、外墙面出新、铺种草皮、嵌草砖(格)铺装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农产品分拣中心场地硬化及生产用房墙面出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农产品分拣中心场地硬化及生产用房墙面出新项目:
1、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近一年(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新公司、其他组织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经理
① 证书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② 社保要求: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费材料处理。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③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4 17:30附件下载
农产品分拣中心场地硬化及生产用房墙面出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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