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2025年洋县纸坊街道韩家湾村农产品存储加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KDY-2025-0001
项目名称:2025年洋县纸坊街道韩家湾村农产品存储加工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洋县纸坊街道韩家湾村农产品存储加工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874,436.7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5年洋县纸坊街道韩家湾村农产品存储加工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60,000.00 | 2,874,436.77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洋县纸坊街道韩家湾村农产品存储加工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洋县纸坊街道韩家湾村农产品存储加工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2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