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2025年城市排水监测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项目概况
屯溪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 --2025年城市排水监测设施采购项目 的潜在 投标人 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 递 交 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ACG2025G035
项目名称: 屯溪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 --2025年城市排水监测设施采购项 目
预算金额: 205 万元
最高限价: 205 万元
采购需求: 屯溪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 --2025年城市排水监测设施采购项目,项目投资约205万元,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对中心城区进行实地调查与资料收集、配套采购专业化监测设施,并提供后续运营运维保障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4个月内完成正式交付(2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实施投入使用,试运行2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3年运维期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 2)按照 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4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