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股份)公众信息服务事业部2025年和平路LED屏广告宣传项目询比公告
辽宁
-锦州市
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股份)公众信息服务事业部2025年和平路LED屏广告宣传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锦州分公司(股份)公众信息服务事业部 2025年和平路LED屏广告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 : I11000007557952470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202 5 年户外广告商进行采购 。
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 序号 | 媒体形式 | 安装位置 | 单位 | 不 含税 总 价(元) |
|---|---|---|---|---|
| 1 | 户外 LED屏 广告 | 和平路与山西街交叉路口 广告位 | 元 | 90000 .00 |
广告 播放要求
| 服务项目 | 播放要求 | 尺寸(米) | 播放时间 |
|---|---|---|---|
| 户外广告 | LED屏广告播放 | 宽 不低于 4.5 米, 高 不低于 4.5 米 | 每天 9: 3 0-19:00(全天滚动播放) |
项目预算: 9 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资格后审)
签约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人,成交份额100%。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1.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 90000 .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的提供媒体效果评估表周期短的优先。
1.5成交原则: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100%份额。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 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供应商须具有广告位的合法使用权,且须具备媒体资源。
注:( 1)广告位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证明材料。
( 2)如是自有媒体资源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是非自有(包括不限于租赁等方式)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2.1. 5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2.1.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 近三 年内(自2022年 4 月 16 日 起)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4 月 16 日 起)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4 月 16 日 起)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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