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民政局东宁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牡丹江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6]HZGL-[CS]20250001
项目名称:东宁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宁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东宁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宁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宁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2024年11月-2025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该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监理人员聘用证书。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为其缴纳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采购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提供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4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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