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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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生产设备标识牌制作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0724-2520N1291550
项目概述: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 $2\times1000\mathrm{MW}$ 二次再热超超临界机组扩建项目位于大埔县三河镇,东距大埔县城 $15\mathrm{km}$ 。电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台66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2016年一期两台机组已全部投产。本工程采用 $27+3$ 的工期安排,已于2022年9月底开工建设(锅炉浇筑第一灌混凝土),计划2025年9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5年11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项目时间:接甲方通知后,乙方每批次需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标识牌等的制作及安装。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所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和《投标函》为准)。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 业或破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 招标 (以 标 提供标函》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标识牌供货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买卖双方的盖章页和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的合同主要页。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具体金额的,还须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9 16: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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