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动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CHZ-2025-01-21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动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674,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动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41,674,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动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674,8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时间从采购人与中标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至完成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办妥档案移交、场地移交,项目结案结算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动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动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2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