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六霍起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
安徽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六霍起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E341503001002122001
二、项目名称: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 -六霍起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蔬菜村红军街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六安市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裕安区广播电视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原裕安区妇幼保健院 7楼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 - 六霍起义纪念馆改造提升 工程, 主要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 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沉浸空间:安装高分辨率 LED 屏,覆盖地面、墙面、穹顶,优化声学环境,增设互动设备,升级 消防系统等; 2. 互动魔镜墙:互动元素优化,增加触摸反馈、拖拽、缩放等交互功能; 3. 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屋面、护栏、吊顶、门窗、墙面、公厕提升改造,展板更换,绿化维护,空调增设,电力增容,维保等 。 本项目 投资约 583 万元 。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最高限 价( 费率 ) 为审定预算价(含设计费)的 100% 。
九、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 满足 以下( 1) 、 ( 2) 条 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 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 2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项目总负责人 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 须是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 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 ) 施工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级证书 , 且无在建工程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 ,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个。
4、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 -采购-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装饰及布展设计、工程装饰及布展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工程装饰及布展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等总承包服务。
十三、标段数: 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4 月 1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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