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铭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洞头区2025年国土绿化综合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DTCG20250318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洞头区2025年国土绿化综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采购文件第七部分:评分细则 | 原采购文件第七部分评分细则-商务技术评分中序号9文明安全作业保障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文明安全作业保障措施是否具有全面性、可行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综合评审打分(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文明安全作业保障措施是否具有全面性、可行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综合评审打分(0-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 | 采购文件第七部分:评分细则 | 原采购文件第七部分评分细则-商务技术评分中序号10: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林业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 3 | 采购文件第七部分:评分细则 | 原采购文件第七部分评分细则-商务技术评分中序号11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为准,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现更正为: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扫描件为准,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4 |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 | 原合同履约期限:在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鹿西乡鸟岛(南北爿山)葛藤除治;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苗木补植、割灌除草、综合抚育;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葛藤除治、综合抚育等辅助措施。 | 现更改为:在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鹿西乡鸟岛(南北爿山)葛藤除治;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苗木补植、割灌除草、综合抚育;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葛藤除治、综合抚育等辅助措施。 |
| 5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 日上午9:30整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 日上午9:30整 |
更正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 址: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6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洪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张洪超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599号鹿城壹号18幢1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信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方泉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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