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2025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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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2025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2025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2025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1 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具有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本次采购相关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自身是独立法人或是其总公司下属唯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否则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31 09:00到2025-04-08 23:59
获取方式: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获取。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21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21 14:30开标地点:三楼东开标四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七、其他
就其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2025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1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程管理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会告公示专用章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2025 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就其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2025 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GA-20250301 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2025 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
3.预算金额:46 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保费单价)300 元/人/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文件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2023 年度或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 ① 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第 5 和第 6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② 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③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投标人具有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本次采购相关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自身是独立法人或是其总公司下属唯一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分支机构,否则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8 23:59附件下载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2025年民警家庭团体保险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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