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大修监理服务内部直接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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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大修监理服务内部直接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LGLDL-2025-FW-009)
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大修监理服务内部直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LGLDL-2025-FW-009)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2025年03月28日-2025年03月31日17:00时)。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成交候 选人 排序 | 成交候选人 名称 | 投标 金额(元) | 质量 (真实性承 诺) | 服务期限 | 响应采购文件评标情况 要求的资格能 力条件情况 |
| 1 | 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2025年第一批生产大 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第一 | 需解锁 | 519297.00 |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综合排序 要求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接收异议时间: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需解锁,电话受理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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