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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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SGZB-[2025]0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晋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1405000297A02193,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函【2024】25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泽州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山西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解决(其中 2610.6 平方米人防工程的建设费用约 470万由泽州县政府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泽州县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19852.1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965.7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886.36 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 30.7 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审判法庭一栋及室外配套工程,地上建筑主要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辅助用房等各类功能用房的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和场地内管网配套工程等;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停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 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项目地址: 泽州县丹河新城起步区建州路以东、府城街以北;
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未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2 11:00附件下载
泽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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