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厝村、后田村至十里桃源旅游动线配套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213]ZZDCS[CS]2025001、许厝村、后田村至“十里桃源”旅游动线配套设施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许厝村、后田村至“十里桃源”旅游动线配套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9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3]ZZDCS[CS]2025001
项目名称:许厝村、后田村至“十里桃源”旅游动线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1,000.00元
采购包1(许厝村、后田村至“十里桃源”旅游动线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78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84,3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需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关于资质证书自动延期的有关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无
绿色建材: 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