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信息中心民政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民政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政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民政部信息中心有关要求,提供民政部会议技术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运维以及系统核心设备保修等服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全部磋商响应无效。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领购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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