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陵矿业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电力工程总承包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临沂市兰陵县,投资预算约 3260 万元,项目包括岩国线、岩埝石线、岩中矿线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 山东鑫耀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0kV 双回线路新建工程 、 临沂兰陵城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10KV线路配套工程、临沂兰陵济钢鲍德气体有限公司10KV线路配套工程四 部分。详见后附。
2、建设地点: 临沂市 兰陵县 尚岩镇 。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4、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约90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满足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 2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 2 年 08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 2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30分,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楼中心第二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1 、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大写: 叁拾万元整 ) , 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 )、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 “不见面”开标,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电话: 。
2、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中心网站办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临沂市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兰陵县驻地
联系人:
代理单位: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鲁商中心 B03号楼402室
联系人: 电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