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湖北
-潜江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ZTF10048500520013-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二次)1.2项目内容及预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预算:84733.97元(含税)。1.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1.4最高限价:供应商按附件《车辆维修设备及保养基准表》报折扣率(包工包料且含税),本项目设置折扣率最高限价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废标。1.5服务期限:1年。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3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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