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第三方服务(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 对[350182]YCXM[GK]2025002-1、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第三方服务(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第三方服务(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YCXM[GK]2025002-1
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第三方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采购包1(生产环节+食品快速检测+应急专项抽检):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闽财购[2024]6号)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根据承诺事项,无需再提交“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2、3、4、5、6、7项。 (2)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采用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按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采购
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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