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水池旁绿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水池旁绿化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3月21日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水池旁绿化改造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水池旁绿化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489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1
4、采购项目预算:565,540.3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0%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 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 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 .施工资 ?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 .关键岗位人员 要求: ( 1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在建情 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 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经理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 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其奖项、业绩不予计分,且 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 ? ,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 ?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 2 )施工项目 ?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不要求 ?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 ?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 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 建〔 2020 〕 208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 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关键岗 ?位人员于签订合同 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岗,并按住建部门要求严格 实行施工现场打卡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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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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