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2025年DICT某公司数字能碳管理平台项目
山东
-泰安市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2025年DICT某公司数字能碳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CTBX0030-2025-0949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 概况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025年DICT某公司数字能碳管理平台项目 。
采购内 容: 二氧化碳排放管理系统及硬件与集成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项目规模及分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2个分包,每个分包采购成交人数量为1名,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 分包 | 分包名称 | 分包内容 |
|---|---|---|
| 1 | 硬件与集成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 2 | 软件部分 -二氧化碳排放管理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响应所有分包,成交的最多分包数量为1个。
1.3 (分包 1、2) 工期:签订合同后 1 5日内完成。
1.4 (分包 1、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7日内。
1.5 (分包 1、2) 保修期: 1年。
1.6 ★ 本项目 设置最高 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 分包 1 总计为 37.18万 元( 不 含税) , 服务: 11.32万元 ( 不 含税) ;设备: 25.86万元 ( 不 含税), 分包 2 总计为: 2 3.58万元 ( 不 含税) 。 供应商响应 报 价高于最高 响应 限价的,其 响应 将被否决。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分包1、分包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 须提供 202 1 年 1月1日至 响应 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 订单时间为准) 同类项目 业绩合同 至少一份。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 或 结算发票扫描件。( 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2.3 增值税专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3月28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月28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月28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6 代理商响应(分包1: 5G 通讯管理机、三相电表 ) :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2)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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