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岐山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BHBJ25-0318C
项目名称:岐山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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