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某单位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二师某单位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2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BTBJ[2025]252号-1
项目名称: 第二师某单位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50000
最高限价(元): 550000
采购需求: 提供库尔勒市至铁门关市的往返通勤车服务,满足单位员工上下班通勤服务保障。
标项名称: 第二师某单位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提供库尔勒市至铁门关市的往返通勤车服务,满足单位员工上下班通勤服务保障。
备注: 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 中标人结算服务价=原对应车型及服务的最高限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十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②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④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和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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