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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乌兰察布分公司2025年灭火器维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5-03-21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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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乌兰察布分公司 2025 年灭火器维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标段编号:NMBBFA20250320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需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特启动本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乌兰察布电信分公司办公楼、邮政枢纽楼、各旗县分公司所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检测维修以及消防设备的采购,详见下表。序号 维修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量 计量单位

1 干粉灭火器 1 公斤 10 具
2 二氧化碳灭火器 2 公斤 20 具
3 干粉灭火器 4 公斤 50 具
4 干粉灭火器 8 公斤 8 具
5 干粉推车灭火器 20 公斤 5 台
6 干粉推车灭火器 35 公斤 3 台
序号 新购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量 计量单位
1 干粉灭火器 4 公斤 20 具
2 干粉灭火器 8 公斤 10 具
3 干粉推车灭火器 20 公斤 5 台
4 干粉推车灭火器 35 公斤 2 台
5 二氧化碳灭火器 2 公斤 20 具
6 防火门 甲级 6 平米
7 演习烟雾弹 20 个
8 逃生面具 10 个
9 应急标志灯 负责安装调试 5 个
10 应急灯 5 个
11 烟雾感应报警器 5 个
12 声光报警器 5 个
13 手动报警按钮 3 个
14 消防图像显示器主板 1 个
15 消防主机主板 1 个
16 消防泵 1 个
17 消防水泵阀门 2 套

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 点交货期
1标包1灭火器维 修、消防设 备采购56603.77内蒙古 乌兰察 布下单后,3 日内完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总价 6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8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4、供应商须提供 1 份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本项目同类框架协议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4 月 0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0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4 月 0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7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 1 份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本项目同类框架协议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6 17:00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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