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胶新线莒县至沂南部分区段线路清筛配合工程、兖石线上行郑旺至费县部分区段线路清筛配合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21采购候选人公示
1.采购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工务段
2.采购项目: 胶新线莒县至沂南部分区段线路清筛配合工程、兖石线上行郑旺至费县部分区段线路清筛配合工程
3.项目编号:JTZB2025LXGC- 030
4.评审结果:
| 序号 | 标段 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
| 1 | 标段 1:胶新线莒县至沂南部分区段线路清筛配合工程 | 需解锁 | 1 |
| 2 | 需解锁 | 2 | |
| 3 | 标段 2:兖石线上行郑旺至费县部分区段线路清筛配合工程 | 需解锁 | 1 |
| 4 | 需解锁 | 2 | |
| 5 | 需解锁 | 3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 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 17 :00 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 17 :00,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参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竞商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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