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4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利用工作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2-SSJT-G2025-0015
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8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盘活利用质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基于通州实践的国有资产 清查利用及 监督体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 以及市、区政府 工作部署,采购人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 2024 〕 900 号)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江苏省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指南》 等相关文件 要求,组织开展通州区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利用 工作。(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必须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方案及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之前完成,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对应2024年度。具体时间根据省市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等级
4.法人授权书
5.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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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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