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选取岩土工程勘察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某项目选取岩土工程勘察单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5750022
项目名称:某项目选取岩土工程勘察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和范围:工程地质勘察,能够满足项目设计的所有需要并提交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 服务需求响应表)
2、服务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地质勘察报告至项目相关后续服务完成之日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地质勘察报告至项目相关后续服务完成之日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无境外控股或投资,且相关人员的国籍和婚姻关系符合保密规定;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勘察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5、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勘察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6、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7、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3.8、拟承担涉密工程勘察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9、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11、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磋商。3.1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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