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第1号街和御花园保护与展示工程(三期)
黑龙江
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第 1号街和御花园保护与展示工程(三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第 1号街和御花园保护与展示工程(三期) 已 由 国家文物局 以文物保函 {2017}1396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安市文物保护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宁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 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第 1号街和御花园保护与展示工程(三期)
2.2建设地点 :牡丹江宁安市。
2.3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平台、木栈道、50号宫殿址保护展示、其他建筑址保护展示、栽植绿化、现有植被清理、原有植被养护、游客服务中心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及弱电工程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44日历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4 月 30 日 ——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6 最高投标限价 : 20283171.53元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程施工服务标准,依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经过省级单位的最终评审,验收合格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范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
3.3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岗位证);质量员1人(具备岗位证);安全员1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1. 项目出班子人员证书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文物局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证企业相符。
2. 省外企业人员资格证件管理与我省不一致的必须提供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和证书或网址。
3. 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 2024年12月至2025年2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如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
3.4财务要求: ( 1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指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5信 誉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至今)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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