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消保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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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消保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消保系统项目已经审批,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银行”或“我行”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消保系统项目
2.2 磋商内容及范围:建设中原银行智慧消保系统项目,提升我行客户投诉的管理效能,实现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功能范围主要包括:投诉管理、消保审查、宣教培训、消保评级、机构考核、系统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2.3 服务期限:16 个月(含建设期 4 个月及免费维保期 12 个月)。
2.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
经审计的完整的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
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3 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或信息技术服
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3.4 供应商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团队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
供承诺函);3.5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3.6 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两份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
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实施银
行管理类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的证明材料。
注:(1)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清单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版《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内容为准。(2)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应说明具体应用场景,并提供项目的甲方联系人和电话以备查。同一银行多份合同不重复计算。
3.7 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8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9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 $\twoheadrightarrow$ 贪污贿赂 $\twoheadrightarrow$ 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5 17:00附件下载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消保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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