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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雍澜悦府东侧规划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2138(第1次重新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5-03-1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Title

( 江北分中心 ) 雍澜悦府东侧规划道路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JBSZ2500365-01SG-GHa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雍澜悦府东侧规划道路工程 已由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以 雍澜悦府东侧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4]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紫黛路

2.2 招标范围: 紫黛路(江苑路至兴隆路),长约284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人行道与两侧地块相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荷载未BZZ-100标准车;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取5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154114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紫黛路(江苑路至兴隆路),长约284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人行道与两侧地块相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荷载未BZZ-100标准车;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取5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工程类型: 市政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2017]1号文规定执行。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9、投标人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最新有效证件证书,如提交变更前或应年检而未年检前的证件证书均做为不符合本工程投标资格条件。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1、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1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要求,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上传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3、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承诺书格式。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3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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