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通辽市污染源监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3-18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SZCS-C-F-250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通辽市污染源监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内容: 合同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30.00% 2、完成项目的50%任务,支付合同价款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50.00% 3、成果文件完成后且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更正为: 合同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30.00% 2、完成项目的50%任务,支付合同价款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50.00% 3、成果文件完成后且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0%,达到付款条件起5个工作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辖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兴大街98号(东方小区北门对面)市本级开标室二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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