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安湖生态小镇10地块剩余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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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安 湖 生 态 小 镇 10 地 块 剩 余 土 方 工 程 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XZP202503170011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潘 安 湖 生 态 小 镇 10 地 块 剩 余 土 方 工 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8.122529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浩庆宇建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潘 安 湖 生 态 小 镇 10 地 块 剩 余 土 方 工 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潘 安 湖 生 态 小 镇 10 地 块 剩 余 土 方 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潘 安 湖 生 态 小 镇 10 地 块 剩 余 土 方 工 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1.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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