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大数据产业园A座一楼部分区域装修项目
内蒙古
-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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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大数据产业园A座一楼部分区域装修项目(招标编号:JNZC2025-02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大数据产业园A座一楼部分区域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联众大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头大数据产业园A座-一楼部分区域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大数据产业园 A座一楼部分区域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企业注册且有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4 09:30附件下载
包头大数据产业园A座一楼部分区域装修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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