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书香路南段95号院30幢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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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书香路南段95号院30幢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图设计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YCJSBJ-2025-0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渭滨区书香路南段95号院30幢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渭滨区书香路南段95号院30幢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概况:建筑面积:6965.04平方米、建筑年代2016年、总层数地上1-5层、整体外墙贴方砖(部分玻璃幕墙),塑钢窗、配1部货梯、水、电、消防设施齐全、第1、2层地面:PVC地胶、地砖、防滑砖、第3、4、5层毛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渭滨区书香路南段95号院30幢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渭滨区书香路南段95号院30幢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3年度经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1 17:00附件下载
宝鸡市渭滨区书香路南段95号院30幢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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